2020年7月24日原告的有证房屋在未收到任何通知通知、协商的情况下被藁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,后经法院审理,确认了藁城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,法律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第四...查看详情 >>
原告因要求确认被告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的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(以下简称案涉拆除通知)违法,于2019年5月7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本院于同日立案后,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(...查看详情 >>
本案当事人起诉新区管委会作出的征收公告,一审法院认为被诉公告只是将征收范围等内容进行告知,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,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,驳回起诉。经过律师代理提交书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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